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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8月“四品一械”行政处罚信息

2019-08-28 16:20: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8月“四品一械”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涞市监行罚决〔 2019 〕第131号

王X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王X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4日

主动履行,2019年7月29日

药品

2

涞市监行罚决〔 2019 〕第132号

蔺X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蔺X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4日

主动履行,2019年7月29日

药品

3

涞市监行罚决〔 2019 〕第125号

保定X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X分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李X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17日

主动履行,2019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

4

涞市监行罚决[2019]第134号

涞源县X医院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张X

2019年7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涞源县X医院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3日

主动履行,2019年8月5日

医疗器械

5

涞市监行罚决[2019]第138号

涞源县X医院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案

高X

2019年7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涞源县X医院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涞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2日

主动履行,2019年8月12日

医疗器械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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