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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布违法广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被罚5.3725万元

2019-08-21 21:41: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

当事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未经审查发布内容有:“我科进行肝癌综合治疗12年来,已治疗肝癌患者2000多例次,90%以上有效延长了患者生命”“白血病的完全缓解率达到70-90%”印刷品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法违反了《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之规定。原梧州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人民币5.3725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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