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8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南宁伟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人民币80.024万元。
当事人南宁伟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宣传“南站新城”房地产项目,使用以下形式进行广告宣传:1.使用人体以“人体彩绘”的形式进行广告宣传,该广告内容视频及图片在网上广为传播、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讨论;2.在“南站新城”项目招商中心大堂上方,设置有“南站新城 最实惠稳赚升值”内容的广告条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之规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并处罚人民币80.0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