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19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蚌市监工质处字〔2019〕28号,蚌埠市淮上区陈怀固百货超市销售商标侵权古井贡酒。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蚌埠市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并没收财物。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 综合执法局 报送时间:2019-8-19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蚌市监工质处字〔2019〕28号 | 蚌埠市淮上区陈怀固百货超市销售商标侵权古井贡白酒 | 蚌埠市淮上区陈怀固百货超市 |
| 销售商标侵权古井贡酒 | 罚款、没收财物,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 |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2019-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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