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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女子隆胸身亡”追踪:医生资质有问题 公司已暂停营业

2019-08-16 01:05:49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恒)8月8日,中国消费网以《大连女子隆胸身亡 死者朋友:曾告知药物过敏》为题,报道了大连女子王丽(化名)到大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艺星公司)做假体隆胸手术不幸身亡一事。

8月10日,记者从王丽的丈夫刘先生处获悉,尸检报告已出。报告的鉴定意见是:死者符合因双肺脂肪栓塞过敏反应,继发DIC(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而死亡。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查到为王丽做假体隆胸手术的麻醉师徐某,按我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其医师执业资质不允许单独做全麻手术。另外,参与为王丽缝合的医生助理孙某也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医生资质有问题

近日,一脸憔悴的刘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讲述了他在调查中发现的4条重大线索。经多方查询得知,7月5日,为王丽做麻醉的医生徐某,2016年在威海市卫健委取得的职业资格是初级职称。国家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初级职称的麻醉师不允许独立为患者做全麻手术,其属于超范围行医。担任主治医生助理的孙某亦无执业医师资格,且尚没有取得上手术台的资质。然而,孙某却在主治医师张某离开手术室的1个小时56分钟内,自己独立操作手术。

在派出所、卫健局配合下,刘先生调取了大连艺星公司的监控视频硬盘。经技术专家努力,恢复了7月5日在手术室走廊的监控影像。记者从恢复的监控影像中看到:下午1点01分,手术进行两个小时后,主治医师张某先行离开手术室,2点57分才匆匆返回。监控影像还显示,自1点32分开始,王丽手术期间,麻醉师徐某频繁往返另外一间手术室12次,长达57分钟,疑似一人同时进行两台手术。另外,参与王丽手术的医助孙某、护士,也多次往返麻醉师徐某前往的手术间,长达49分钟。刘先生认为,大连艺星公司参与王丽手术的团队,一半人资质不够。手术期间,主刀医生、麻醉师、医助、护士均脱离岗位,王丽被独自一人3次“晾”在手术台上,大连艺星公司难辞其咎。

更让刘先生吃惊的是,监控影像显示:7月5日,王丽被120急救车拉走后,大连艺星公司为掩盖麻醉师徐某资质不够的事实,找来另外一名麻醉师“顶包”。

刘先生还向记者透露,此前,大连艺星公司公然在朋友圈发布主治医师张某和没有任何资质的医助孙某展现新技术的广告宣传片。记者在刘先生收集的截图上发现,孙某手持手术刀正在为公司做宣传。王丽死亡后,这条广告宣传片很快被删除了。

公司已停业整改

8月13日,记者冒雨来到大连市中山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采访。工作人员柏女士介绍说,王丽事件发生后,他们专门成立调查组,封存了大连艺星美容的手术病志、药品、针头等。经过调查,刘先生所说的麻醉师徐某、医助孙某的资质均有问题。调查组发现,大连艺星公司在管理上也存在问题。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7月29日,该局正式向大连艺星公司下达停业整顿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待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近两年有多位消费者在大连艺星公司美容,结果发生消费纠纷,如年轻女子做双眼皮手术时化学物品掉入眼内,某女士做漂唇手术导致严重溃疡,6月21日,某女士在大连艺星公司做吸脂术引发出血,被送往医院抢救住院10多天。

对于这样一个消费纠纷频发的医疗美容机构,大连中山区卫生健康局日常是如何监管的呢?柏女士告诉记者,此前,该局曾两次约谈过大连艺星公司。

8月14日,记者来到大连艺星公司,发现大门上贴有“即日起本院暂停营业”的通知,落款为大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时间为7月30日。

专家观点

美容机构应担责

8月15日,大连市某三甲医院专家马军(化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谈到,尸检报告的鉴定意见指出,死者符合因双肺脂肪栓塞伴过敏反应,继发DIC而死亡。所谓DIC即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由于血液内凝血机制被弥散性激活,促发小血管内广泛纤维蛋白沉着,导致组织和器官损伤。另一方面,由于凝血因子的消耗引起全身性出血倾向。两种矛盾的表现在DIC疾病发展过程中同时存在,并构成特有临床表现。在DIC已被启动的患者中引起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将是死亡的主要原因。DIC病死率高达31%~80%。这个报告只是说明死亡原因,要做出确切的责任认定,尚需专家委进行详细的判定与确认。

大连艺星公司让持有初级职称的麻醉师独自做全麻手术,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医生在手术期间擅自离开岗位,严重违反执业规定。同时,该机构在术前告知、术中的应急预案、发现情况没有第一时间通知亲属等重要环节上,均负有主要责任。(张恒)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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