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渣土撒一地 青岛伟泽物流被罚款

2019-08-12 23:20:35 信网

信网8月12日讯 信网获悉,青岛伟泽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伟泽物流”)公司的车辆于2019年8月9日在日瑞金路西端运输渣土撒漏一平米,该公司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和《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项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伟泽物流进行一般行政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伟泽物流成立于2017年03月28日,登记所为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287号,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仓储(不含冷冻、冷藏、制冷等涉氨经营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土石方工程施工等。

2019年8月9日,该公司车辆在瑞金路西端运输渣土撒漏一平方米,被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一般处罚,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违法事实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壹佰元整。

信网了解到,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的规定,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机关相对集中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 项,机动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驾驶人、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违反规定向车外抛洒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信网见习记者 王田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