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2019年7月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一览表》,4家单位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处罚。
2019年7月份行政执法执罚结果公开一览表
上报单位: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填报日期:2019年8月1日 | |||||||||
序号 | 执法相对人 | 发生时间 | 结案时间 | 违 法 违 | 处 罚 依 据 | 处 理 结 果 | 执法人 | 备注 | |
1 | 伊春市美溪区普仁大药房 | 2019/7/5 | 2019/7/31 | 非法渠道购进劣药丹鹿通督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 1、没收违法所得:189.00元; 2、处货值金额四倍罚款:756.00元,共计罚没款:945.00元 | 李国金 杜宝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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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铁力汇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安城门店 | 2019/6/21 | 非法渠道购进波立维等26种药品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九条 | 1、没收26种药品; 2、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3306.00元 | 李国金 杜宝伟 | 处罚决定书时间2019年7月18日 | ||
3 | 铁力汇通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玉坤门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 2019/5/15 | 铁力汇通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稳心颗粒(无蔗糖),规格:每袋装5g,包装规格:18袋∕盒,批号:1806139,数量:4盒,生产企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愈心痛胶囊,规格:每粒装0.33 g,包装规格:0.33g×36粒∕盒,批号:180101,数量:10盒,生产企业: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药品无法提供进货资质和票据。 | 铁力汇通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玉坤门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1、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400.00元×3倍=1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4.00×1盒=24.00元; 3、没收违法购进的两个品种药品共14盒; 合计共处罚没款1224.00元。 4、责令改正:责令立即予以改正,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索要随货同行单和税务发票。 | 张畅 赵晓春 | 处罚决定书时间2019年6月13日 | ||
4 | 伊春市博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泽林堂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 2019/5/24 | 伊春市博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泽林堂店经营的复方丹参滴丸,规格:每丸重27mg,包装规格:180粒∕瓶,1瓶∕盒,批号:180418,数量:5盒,生产企业: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稳心颗粒,规格:每袋装9g(相当于饮片9g),包装规格:9袋∕盒,批号:1805034,数量:2盒,批号:1809029,数量:2盒,生产企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稳心颗粒(无蔗糖),规格:每袋装5g,包装规格:9袋∕盒,批号:1806097,数量:2盒,批号:1807066,数量:7盒,生产企业: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脑心通胶囊,规格:每粒装0.4 g,包装规格:2×18粒∕板∕盒,批号:181118,数量:2盒,批号:1812175,数量:6盒,批号:181298,数量:8盒,批号:190148,数量:9盒,生产企业: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上述药品无法提供进货资质和票据。 | 伊春市博信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泽林堂店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 1、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1037.00元×3倍=3111.00元; 2、没收违法购进的四个品种药品共43盒; 合计处罚款3111.00元; 3、责令改正:责令立即予以改正,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索要随货同行单和税务发票。 | 张忠林 赵晓春 | 处罚决定书时间2019年6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