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珠海市市场监管局拟撤销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4月2日的设立登记

2019-08-07 10:24: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 》,该局拟撤销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04月02日的设立登记。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

听证告知书

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已调查终结。现将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根据投诉并经我局查明,2018年04月02日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申请表》、《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房屋租赁合同》有关“张捷”的签名,均不是其本人签名,均系他人假冒其本人的签名,其本人也无委托任何人在上述四份材料中代其本人签名。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场地证明为虚假地址。

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房屋租赁合同,并冒用张捷(股东)身份证及其签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公司设立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证实性负责。……”的规定,根据本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珠海市维捷德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04月02日的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 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依法公告送达该《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1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