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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报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广告违法行为案

2019-08-06 15:27: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获悉,2018年12月,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绍兴市报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违法广告案,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广告费用5000元;2、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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