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东营港开发区长江大药房、东营市福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仙河店2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GSP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及《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序号 | GSP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证日期 |
1 | 鲁C054620160063 | 东营港开发区长江大药房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海滨路 | 2019年7月12日 |
2 | 鲁C054620160159 | 东营市福润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仙河店 | 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神州路66号 |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