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8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天津聚鑫宝晟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变更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信息显示,天津聚鑫宝晟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变更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被处罚。详见下表: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天津聚鑫宝晟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变更许可证核定的内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 天津聚鑫宝晟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120223MA05KFGJ90 |
| 张桂芹 | 津市监静杨罚〔2019〕15号 | 当事人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明的经营场所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前毕庄老高速口10米。当事人自2019年3月2日,在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津文线与前毕庄路交口东150米路南从事集体用餐配送活动。 | 1.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食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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