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7月16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药品GMP证书公告 2019年 第31号》。公告称,临汾市安康医用氧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该公司相关《药品GMP证书》。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收回目录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认证范围 | 证书收回日期 | 收回证书机关 |
SX20150113 | 临汾市安康医用氧有限公司 |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南外环立交桥东 | 医用氧 (分装) | 2019年7月15日 |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