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上海尝试开展“互联网+护理”:11大类42项服务项目清单出炉

2019-07-16 10:26:0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7月15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将尝试实施网约护士。上海“互联网+护理”试点实施意见15日正式启动,包含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方面表示,未来,上海将用约一年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部分区、部分医疗机构试点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探索建立适合申城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只有实体医疗机构方可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具备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派出的护士应具备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至少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部分项目,如腹透管维护等必须要求护士具备相应资质。护士的资质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护士不得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

据了解,上海实施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服务对象重点对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婴人群,提供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根据实施意见,相关机构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订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护患双方合法权益。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根据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完)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