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庆市信息公开网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宜)市监罚字〔2019〕3408001201906030002号),安庆胜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金种子”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决定:没收已扣押的12瓶侵犯“金种子”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罚款人民帀6000元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 | 统一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及依据 | 行政处罚 | 备注 |
(宜)市监罚字〔2019〕3408001201906030002号 | 安庆胜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权假冒白酒案 | 安庆胜东商贸有限公司 | 91340811MA2N08J712 | 销售侵犯“金种子”商标专用权的白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处罚决定: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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