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关于上海益润报关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19〕0140号)》。
该处罚书称,2019年1月22日,上海益润报关有限公司受上海孚世海船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委托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船用齿轮箱4个,申报总价CIF74800欧元,申报商品编号8483409000,关税税率8%,报关单号220120191000037626。经查,上述货物实际总价为299200欧元。
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444449.20元。
2019年1月25日,上海益润报关有限公司经自查发现上述申报错误情况,并主动向海关报明。
另经查明,上海益润报关有限公司曾于2018年5月25日因代理进口报关货物总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被海关行政处罚。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海关税款计核证明书、以往处罚决定书、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上海益润报关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3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