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关于上海大纪新格工业炉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19〕0127号)

2019-07-11 17:47:4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发布《关于上海大纪新格工业炉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19〕0127号)》。

该处罚书称,2018年6月21日,上海大纪新格工业炉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奕皓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陶瓷保护套80千克,申报总价FOB1463500日元,申报商品编号6903900000,关税税率8%,报关单号220120181018256620。经查,上述货物实际总价为310500日元。

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24050.63元。

2018年8月27日,上海大纪新格工业炉有限公司经自查发现上述申报错误情况,并主动向海关报明。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海关税款计核证明书、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上海大纪新格工业炉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

(责任编辑:广岛)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