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关于普锐特冶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江关缉违字〔2019〕0129号)》。
该处罚书称,2018年11月19日,普锐特冶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上海鸿珩报关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其他进出口免费项下圆锥滚子轴承16套,申报总价CIF30464欧元,申报原产国:德国,申报商品编号8482200000,进口关税税率8%,报关单号220120181018506036。经查,上述货物实际原产国为美国,进口关税税率18%。
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24419.74元。
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记录单、海关税款计核证明书、营业执照、情况说明、查问笔录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普锐特冶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