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擅自更改生产厂家标注 胶州德宏汽车用品厂被罚款

2019-06-24 23:02:40 信网

信网6月24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因擅自更改汽车玻璃清洗剂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家标注,胶州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被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经进行了整改,并已经缴清了罚款。

2018年8月份,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为扩大销路,胶州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在生产自家高效汽车玻璃清洗剂的过程中,将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家标注为“青岛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而该企业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名称其实为“胶州市德宏汽车养护用品厂”,执法人员对此事进行立案处理。

经调查,至被查获之日,因无经营账目,据公司负责人自述,自生产以来,违法生产销售货值共计10000万元,违法所得4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依法对其作出处罚:罚款2600元。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承认确有此事。并表示执法人员已经将涉事的外包装进行了没收,公司已经进行了相应整改,罚款也已缴清。信网记者 杨宇宣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