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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青岛华韩整形医院美容伤了眼 市卫健委已介入调查

2019-06-14 14:22:05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半岛记者 孙桂东

近日,姜女士向半岛记者反映,6月4日,她到延安三路上的青岛华韩整形医院做了一个面部脱毛项目,在激光脱毛的过程中,眼部不幸被误伤,右眼的眼皮跟脸颊处发生了肿胀。经过医院检查,眼睛度数增加了一百多度。姜女士说,令她气愤的是,一同前去的整形医院工作人员,不愿意让她继续做眼底CT,还要抢夺病历。

本想美容眼睛遭误伤

姜女士说,朋友年初送给她了一张青岛华韩整形医院价值3000元的美容卡。今年6月4日,她拿着这张卡来到华韩整形医院,选择了面部激光脱毛项目。

“当时就感觉右眼角被激光照射了一下。”姜女士说,之后就感觉眼睛很不舒服,出现了流泪、重影等症状,眼睛还有刺痛感。于是,她赶紧要求医生停下来。不仅如此,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姜女士右眼的眼皮跟脸颊处,也都发生了肿胀。整形医院的工作人员说,这可能是因为冰敷的时间过长导致的,休息一段时间就会恢复。

随后,姜女士前往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治疗。青岛华韩整形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当时医生经过检查,说右眼睑结膜充血,初步诊断是结膜炎,并开具了一些药品,让她观察一个星期后再进行复查。“当时医生建议说,尽量去做一个眼底CT,确认一下是否有问题。”姜女士说,但是华韩整形医院的工作人员却阻止她去做CT,不仅如此,这名工作人员还要抢夺她的病历。姜女士说,病历明明是自己的,而且下次看病还需要继续用,对方工作人员却一味抢夺。

检查没做完,为啥抢病历?

6月9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青岛华韩整形医院的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姜女士感到不舒服后,他们就派工作人员一同去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医生说没有问题了以后,工作人员才想要离开。

而对于姜女士提出的需要拍摄眼底CT的要求,这名工作人员回复称,医生已经说没问题了,再做这样的检查没有意义。而且,她表示这项检查并不是医生说的,而是姜女士自己提出来的。所以,他们并不支持姜女士去做。

至于姜女士所说“抢夺病历”的问题,工作人员称,从挂号到诊治的整个过程,他们的工作人员都一起陪同,费用也全是他们出的,所以这份病历理应由他们保管,而且,他们还需要这份病历进行财务报销。

市卫健委已介入调查

因为眼睛一直不舒服,姜女士随后又到青岛市市立医院拍摄了眼底CT。姜女士说,医生给出的诊断证明是电光性眼炎,而且自己右眼的视力下降了许多。病历显示,事发当天姜女士的右眼矫正视力为0.8,6月6日检查结果为右眼矫正视力0.5。姜女士向青岛市卫健委进行了反映。

6月10日,青岛市卫健委的工作人员王女士回复称,他们接到姜女士反映的情况后,第一时间就介入了调查。经初步调查,这家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姜女士表示眼睛受到了损伤,双方之间协商没有达成一致。他们建议姜女士先将眼睛进行诊治,并去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鉴定。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他们将会依法依规对这件事情进行处理。如果是院方的责任,卫健委也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院方进行处理,院方也将承担姜女士受到的损失。

上海(青岛)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钢表示,姜女士与整形医院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在整形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整形医院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姜女士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鉴定,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向医院进行索赔。

6月13日,记者了解到,姜女士到青岛市市立医院进行了检查,右眼视力下降,还需要进行进一步观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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