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7日,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新泰市人民药业有限公司盘车沟人民医药商场等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收证日期 |
1 | SD09-Cb-20150130 | 新泰市人民药业有限公司盘车沟人民医药商场 | 新泰市汶南镇盘车沟村南洪河 | 2019年5月17日 |
2 | SD09-Cb-20150718 | 新泰市人民药业有限公司岙阴人民医药商场 | 新泰市龙廷镇岙阴商业街 | 2019年5月17日 |
3 | SD09-Cb-20170149 | 新泰市众心百姓医药有限公司第七十九分店 | 新泰市龙廷镇北站村6号 | 2019年5月17日 |
4 | SD09-Cb-20190259 | 新泰市众心百姓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十六分店 |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翟镇金岭湖社区前羊村沿街楼18号 | 2019年5月17日 |
5 | SD09-Db-20150010 | 东平县惠仁大药房 | 东平县东平街道办事处高范村社区 | 2019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