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的行政处决(甬新市监处〔2019〕12号),宁波杭州湾新区宝烨食品店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违法企业名称或 | 宁波杭州湾新区宝烨食品店 |
行政处决文号 | 甬新市监处〔2019〕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湾新区分局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所得143元;(二)没收违法销售的青果食用槟榔5袋;食用槟榔(小龙王食品有限公司)5袋;青果食用槟榔(咖啡味)4袋;食用槟榔(湖南伍子醉食品有限公司)6袋;绿箭口香糖10条;无糖口香糖(西瓜味)15条;无糖口香糖(蓝莓味)20条;无糖口香糖(薄荷味)14包;5无糖口香糖(薄荷味)6包; 5无糖口香糖(蓝莓味)6包;虾仔面2袋;榴莲味糖4袋;香辣花生(烤鸡味)2袋;苹果果干3袋;白桃果干2袋;菠萝果干2袋;红杏果干7袋;芒果果干2袋;黄桃果干3袋;桑葚果干2袋;樱桃果干3袋;草莓果干3袋;即食金橙片3袋;(三)并处罚款10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 | 2019-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