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原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30日消息,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临沂金泰药业有限公司、临沂三源药业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序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违法违规事实 | 撤证日期 |
1 | SD13-Aa-20150568 | 临沂金泰药业有限公司 | 临沂市平邑县郑城镇驻地 | 企业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均不在岗,不能正常开展药品经营工作。 | 2019年4月30日 |
2 | SD13-Aa-20150379 | 临沂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 平邑县郑城镇郑城中学南60米 | 企业未建立质量管理机构,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关键人员不能正常履行职责。 | 2019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