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智慧执法稽查新模式
——六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稽查工作扫描
江西:开垦“大数据+执法监管”试验田
自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市场监管总局和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探索创新执法稽查为突破口,狠抓执法办案,探索“两种模式”,着力构建“三项机制”,全力指导地市开垦“大数据+执法监管”和“智能化+网格化”试验田,推进执法稽查高质量融合。
狠抓执法办案。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违法典型案件。配合总局查办江西巨元公司保健食品注册证案,查处江西欧兰宝、南昌华标两家检测公司弄虚作假、伪造环保监测数据案,查处抚州、宜春两地企业生产假冒地条钢案。2018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案件1.2万件,涉案货值1.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7件。
探索“两种模式”。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全力指导地市开垦“大数据+执法监管”和“智能化+网格化”两块试验田。一是南昌市局建立“大数据+执法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为执法稽查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二是鹰潭市局建立智慧市场监管网格化管理平台,结合问题发现、线索上传、执法稽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构建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执法稽查与日常监管相衔接的“智能化+网格化”执法监管新模式。
着力构建“三项机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开展一项整合、升级一套系统、建立一项制度”,着力构建“大稽查”执法机制。一是整合市场监管执法系统平台,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用监管平台、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以及12315投诉举报平台等众多平台进行科学整合,推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二是开展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优化工作,结合新的程序规定对现有案管系统进行改造完善。三是着手建立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协调工作制度,着力实现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无缝衔接”。
上海: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制度机制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执法的要求,从执法导向、人才队伍、体制机制三方面着手,聚焦大案要案查办,近三年查处了上海葡萄王企业食品安全违法案等罚没款超千万元的案件8件,涉及市场监管的多个领域,树立了执法权威。
树立查办大案要案的执法导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明确执法办案重点,引导执法办案单位积极查处严重妨碍公平竞争、破坏营商环境、侵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一是制定执法办案指导意见,要求各办案单位严厉查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二是通过开展执法办案质量评估、行政效能监察等方式进行绩效管理,对新类型案件、行业系列案件等设置较高权重。三是连续开展十届“十佳案件”评选活动,对各类典型案件、大案要案进行评选,并向社会广泛宣传。
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人才支撑。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为查办大案、要案、难案提供人才支撑。一是建立由法律专家、高校教授、相关法制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执法办案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建立由各办案单位业务骨干组成的执法办案人才库,先后在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围绕综合执法业务、执法办案实务开展培训。三是深化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实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专项招录和职务晋升单独管理,建立适应执法特点的薪酬福利保障体系。
完善查办大案要案的制度建设。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大案要案查办的案控案管工作,促进行政执法的统一和规范。一是建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系统,该系统作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已于4月1日上线。二是严格落实规范加强执法办案的一系列制度,包括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责任制、执法办案守则、大案要案上报审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等制度。三是实施大案要案审核会审办法,按照“办、审、定”分离的原则,制定一整套关于审核机构、审核人员、审核程序的管理办法。
深圳:构建“制度+科技+责任”综合执法体系
自2009年以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总局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下,推行一支队伍办案,围绕“制度+科技+责任”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创新执法体制。一是建立统一办案、三级联动的执法体制,设立副局级直属单位市场稽查局,今年机构改革后维持统一办案、三级联动的垂直管理体制,将稽查局内设机构调整为7个正处级处室,增设10个正科级稽查专员。二是建立与业务管理衔接顺畅的运行机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实行项目式执法。
创新科技手段。一是构建“三网合一”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将部分量大面广、易识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纳入网格化管理清单,依托技术机构建立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等检测网,将巡查网、检测网、执法网“三网合一”,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并解决问题。二是推动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及时上线新案件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在线审批、处罚信息自动公开和企业年报案件简化办理,并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传销监测治理基地和市局“云上稽查”系统成功查办“福道文化”传销案,罚没款2089万元,配合公安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305名。
压实各级责任。一是建立正确导向和有效评价机制,坚持“基层导向”“实干导向”,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实行案件通报制度,督促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全局年立案数从2009年的3943宗增至2018年的24242宗。同时,为有效解决部分单位片面追求立案数的问题,设立“有效结案”指标,促进执法办案良性发展。
二是推广科学执法办案工作方法,重点研究查办重大、疑难、新型案件,成功查办货值3.6亿元的“3.19”冻肉案、涉案企业达978家的虚假注册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开展知识产权、房地产市场等专项执法,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三快”工作法,2018年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24件。
天津:实行“一体两翼”综合执法模式
自2014年底组建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精神,在系统内部实行“以稽查执法总队、大队为主体,以基层市场监管所为补充,以处队、科队联动为纽带”的“一体两翼”综合执法模式。此种执法模式厘清职责、明确任务、统一标准,突出了综合执法队伍的主体作用,实现了监管与执法工作水平的双提升,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的专业化水平。
为了预防腐败风险,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公检法”工作机制,建立制约机制,推行案件“查办分离”制度,将调查取证、裁量建议的权力分解到两个部门,两个部门既紧密配合,又相互监督制约,从机制上彻底降低了“人情案”“腐败案”的发生概率。经过一年多的运行实践,该制度已取得初步成效。自查办分离制度实行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无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不廉洁问题发生,也未接到一起有关执法人员廉政方面的投诉或举报;部门间的有效监督制约,增强了执法人员的履职自觉性,进一步提升了案件查办数量和质量,2018年立案数量较2017年增加195%,结案数量增长383%,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增长400%,罚没款数额增长500%;执法人员发现案源和调查取证的能力得到提升,利于专业执法人员的锻炼和培养。
浙江:推进综合执法向数字化转型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行政理念创新+治理方式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基础,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和执法方式向数字化转型。2018年,全省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74万件,罚没款4.66亿元。
依托现代技术,实现传统监管网络化、智能化。2018年,浙江省委深改组将“深入推进网络经济监管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纳入重点工作。同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确定浙江为全国开展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试点。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于2018年10月建成启用全国首个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办案平台,实现网络案件的全流程在线高效处置,并健全相关查处制度和规则。平台上线7个月来,试点单位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累计处理案源5484件,立案数是该局2017年网络案件立案数的5.4倍。
强化执法保障,推进执法办案智能集成化、数字化。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快推动全省市场监管案件系统与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融合,推进执法监管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和跨部门协同监管,实现“精准监管”和“掌上执法”。建成启用“浙江工商司法鉴定中心”,实现在线存证、取证、出证、技术支持和司法证明等功能。重点开展“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省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每个基层所和执法大队配置现代化执法设备。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建成执法办案区58个,配置执法车438辆、执法装备箱1848只、执法记录仪9367台。
推动规范发展,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浙江省连续三年开展“红盾网剑”综合执法行动,立案查处案件1.09万件,罚没款1.49亿元。把“亮剑”综合执法行动作为执法特色品牌,组织开展2019“两节”市场专项行动,加强网上网下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实现市场商品质量的全领域监管。
无锡:探索执法办案执法良性机制
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案源线索前后链式相扣、案件查办纵向联动衔接、案件推进横向网状协作的执法办案机制。
拓展案源发现新思路。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稽查、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等工作,深入分析政府关注、群众关切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做好新开发案源的外围调查工作,形成案源线索的前后链式相扣机制。
开创执法联动新局面。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办案机构与业务处室的沟通协调,密切市、区(县)两级执法机构的联系,建立完善统一的执法协作机制。同时,建立执法联系点、执法人才库,强化了执法条线的上下沟通。去年,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查处房产中介企业、汽车4S店乱收费、欺诈消费者等违法案件的办案经验向区(县)推广,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中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
锻造执法取证新利器。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江苏省率先建立拥有全套电子数据取证勘察设备(取证魔方、取证塔、个人便携式取证仪)及具备电子证据采集、固定、分析功能的实验室,构建借助第三方电子证据平台“存证云”,与专业软件公司合作开发“智能检查系统”,依托省局“红盾云桥”项目,大大提高了现场执法取证、网络执法监管效能。
探索执法协作新机制。完善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海关、纪委监委等部门的横向协作,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对接机制、线索双向移交机制、两法衔接机制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依托技术机构的专业力量解决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探索“媒体+执法”新模式,形成强大的执法声势。
(资料来源: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