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9030677号显示,上海好满多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被处罚。
经查,当事人从2018年12月25日起至案发,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好满多精品生活超市”的名义对外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活动,从开业至2019年1月10日案发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额为4425.1元,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暂停销售预包装食品,于2019年2月28日办理出食品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好满多食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25.1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浦处字(2019)第152019030677号 |
案件名称 | (食药)上海好满多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上海好满多食品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5059343016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沈君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从2018年12月25日起至案发,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以“好满多精品生活超市”的名义对外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经营活动,从开业至2019年1月10日案发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额为4425.1元,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整改,暂停销售预包装食品,于2019年2月28日办理出食品经营许可证。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425.1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第四款,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没)款伍万肆仟肆佰贰拾伍圆一角整。(金额大写)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