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8日讯 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出的京(朝)质监罚字〔2019〕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小睿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被罚款113000元。
京(朝)质监罚字〔2019〕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小睿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私人云和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家庭云,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二项相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处以11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