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5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天津齐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双肩包案。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天津齐和商贸有限公司涉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双肩包案 | 天津齐和商贸有限公司 | 91120110086572164N |
| 王晓芳 | 津市场监管北质罚〔2019〕5号 | 当事人销售的乐途迷你双肩包经抽样检验后,所检项目震荡冲击性能不符合QB/T 1333-201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No:2018-天津市场抽检-学生书包08)于2018年11月15日送达,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 在复检期内未提出申请。上述行为满足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396元,违法所得44元。 |
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9-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