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2月2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烟台市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1号)》。 公告称,蓬莱市芝仁堂大药房等五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现予以公布。
序号 | GSP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证日期 |
1 | SD06-Da-20150099 | 蓬莱芝仁堂大药房 | 蓬莱市县后路 | 2019年2月2日 |
2 | SD06-Da-20160004 | 蓬莱芝仁堂大药房二店 | 蓬莱市登州街道东环路东海梦苑西门对面 | 2019年2月2日 |
3 | SD06-Da-20180014 | 蓬莱芝仁堂大药房三店 | 蓬莱市南王街道南环路5号芝山花园门东3号 | 2019年2月2日 |
4 | SD06-Cb-20150259 | 烟台市顺天博济医药有限公司蓬莱四店 | 蓬莱市紫荆山街道府门南街15号 | 2019年2月2日 |
5 | SD-06-Cb-2016050023 | 烟台市顺天博济医药有限公司蓬莱十八店 | 蓬莱市水城新区北关路99号 | 2019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