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内蒙古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

2019-01-23 17:11:43 新华网

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3日电(记者朱文哲)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建立健全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预防和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做出系统的制度安排。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说,长效机制包括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银行代发工资、现场维权信息公示、联合执法检查、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8项基础制度。

内蒙古从2018年1月开始实施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自治区发改委等44个部门签订了联合惩戒备忘录,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实施30条惩戒措施。

“实施‘黑名单’制度一年来,我们取得了初步成效,57个符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被依法列入‘黑名单’,而且实实在在地受到惩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局长王晓东说,“下一步,我们会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黑名单’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列尽列,应入尽入’,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方位惩戒,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截至2018年12月底,内蒙古在建工程项目中,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制度覆盖率由2017年底的86%提高到99.88%;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覆盖率由43.7%提高到99.88%;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覆盖率由13.9%提高到93.99%;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覆盖率由51.3%提高到100%;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率由64.2%提高到100%。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