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2018年第二次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
其中,对超力健(天津)化妆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超力健(天津)化妆品有限公司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 |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 11 条,其中严重缺陷项3条,一般缺陷项8条,具体描述如下 严重缺陷项: 1. 实验室现仅有化验员一名,无法做到检验复核。(第16条) 2. 洗瓶工序未在洗瓶间操作;成品和包材存放于走廊。(第36条) 3. 制水间的压力表检验合格证书已过期;生产车间内的温湿度计无校验合格证书。(第56条) 一般缺陷项: 1. 现场未发现员工马某、刘某的健康证。(第8条) 2. 现场未发现存放于实验室冰箱内标识为7.12配制的TTC溶液的配制记录,且无溶液配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第22条) 3. 灌装车间窗户玻璃出现裂纹未修补,屋顶墙壁铝合金阴角脱落。(第35条) 4.制造车间排水处敞开,且有异物。(第43条) 5..制造车间内乳化罐(型号:ZS-100)无维修保养记录(第57条) 6..未设置成品、半成品出入库台账。(第64条) 7.甘油原料桶(批号为:20180606)存放于制造车间,未放置于原料库。(第68条) 8.迷奇胶原蛋白活性金精华液(批号为:20181008-A01)的批生产记录缺少质量部审核人等人员签字。(第83条) | ||
处理措施 | 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