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20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2018年第二次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
其中,对天津威利克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飞行检查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天津威利克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 |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8条,其中严重缺陷项4条,一般缺陷项4条。 严重缺陷项: 1、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批号为181809B2护肤产品的灌装工序,没有首件检验记录,没有记录灌装的操作记录。批生产记录也不能反映整个生产过程,没有检验原始记录。(第15条) 2、在成品库存放有半成品(如批号为151808B1的润肤露;批号为301808S3的香波,)没有按照规定专区存放。(第28条) 3、现场检查原料库存放标识日期为2016年8月28日的EDTA二钠周转桶,保质期为2年已过有效期,企业解释没有及时更换标签,但现场无法提供更换产品的记录及周转桶的清洁记录。(第30条) 4、该公司的厂房与生产规模不适应,半成品库过于狭小,灌装间地面有裂痕,不平整。(第36条) 一般缺陷项: 1、该公司的主要文件包括检验记录、生产记录等没有文件编号和版本号。(第14条) 2、水处理系统和输送系统未标识水系统的取样点,生产用水管路无标识。(第58条) 3、原辅料库和半成品库摆放比较混乱,没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划区管理。(第66条) 4、未规定半成品的储存期限和使用期限。(第69条) | ||
处理措施 | 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