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网络电视台生活快线栏目报道,近日接到市民张先生的求助,说今年5月份找了一家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因为怕装修过程中出岔子,所以和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可是还是出问题了。
据张先生介绍,他前一阵在保利中心公园三小区买了套房子,准备进行装修的时候,张先生发现青岛雷鸣装修公司有优惠,优惠完以后是六万多块钱,张先生也觉得比较合适,于是今年5月份的时候和青岛雷鸣装修公司签订了样板间的装修合同。而当张先生付完尾款以后因为觉得不放心,就和青岛雷鸣装修公司又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上写也写明了在验收前不会再收取张先生任何费用。
可没想到现在装修公司已经给张先生停了工,停工以后青岛雷鸣装修公司要求张先生交1961元的竣工质量保证金才能继续给施工。“装修之前,除了现在突然多出来的竣工质量保证金外我都已经付完了”张先生说,“现在补充协议的事他们不谈也不认,就只说让我交钱的事,不交钱就不干活。”
随后记者来到青岛雷鸣装修公司了解情况,青岛雷鸣装修公司的陈总经理表示张先生必须交完竣工质量保证金以后才可以进行装修和六大件的赠送安装,而且在一开始签订的合同上也明确标明了如果不能在规定日期内结完尾款所有的优惠将会取消。“现在张先生一切都以补充协议为主,而我们是大合同为前提的,不能破坏了公司的流程。”并拒绝和张先生进行协商。律师表示如果协议不发生冲突的话,两个协议从法律上讲都是有效的,如果发生冲突的话就应该以变更之后的协议为准。
而对此青岛雷鸣装修公司的陈总经理表示公司必须要根据合同来走,张先生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