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北京13部门联手规范双11促销 严禁“先涨后降”

2018-11-03 14:56:10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近日,北京市工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局、质监局等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亚马逊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要求平台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期间要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北京市工商局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从4个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平台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并向政府部门报告;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贯彻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各项要求,畅通纠纷和解通道,防控热点消费风险。

北京市经信委等有关部门要求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有关规定,在双11集中促销活动期间及时发现并制止虚构原价、先涨后降、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保证消费者在促销活动期间放心消费,共同推动首都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