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10月19日消息,金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召回部分帽子产品。本次召回产品涉及的生产批号为G8129001,生产日期为2017年8月。据该公司统计,涉及召回的产品数量共150顶。
本次召回范围内产品主要是因为甲醛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金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已通知经销商下架该批次产品,公司直接通过经销商发布公告或通知,公司将为消费者提供退换货等服务。消费者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联系电话为:0595-86779122),也可登陆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http://zjj.fujian.gov.cn/)网站,或者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福建分中心(网站http://www.fjscxk.com/)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