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8日,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飞行检查警示函(2018年10号)》,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环境条件、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存问题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桂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督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
《警示函》中指出,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警示函原文:
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飞行检查警示函
(2018年10号)
湖南景湘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至11日,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重点对企业生产主体资格、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属地监管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提示情况等11个方面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2.1)项:利乐包灌装车间有少许积水。不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4.2.5.2“地面...有适当的措施防止积水”和5.1.2.1“排水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应保证排水畅通、便于清洁维护”的相关规定。
(二)生产环境条件(2.4)项:更衣室及玻璃瓶灌装车间部分紫外灯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5.1.5.4“应当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当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消毒设施”的相关规定。
(三)贮存及交付控制(6.3项):不合格区未划线明确。不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7.2.2“食品原料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经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原料应当在指定区域与合格品分开放置并明显标记,并应当及时进行退、换货等处理”的相关规定。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6.4项):通往洗瓶车间通道堆放432件“北大荒”东北豆奶,该通道不属于仓库。不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0.2“应建立和执行适当的仓储制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的相关规定。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桂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督你公司进行整改,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