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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都天泉源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2018-09-29 17:40: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对成都天泉源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通报。

企业名称

成都天泉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黄晓兵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川妆20160010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181749740123A

企业负责人

黄晓兵

质量负责人

何焕亮

生产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九鼎大道16号

检查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事由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其《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关于调整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等有关规定。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进行生产。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项3项,一般缺陷6项,其中标注“*”并加注下划线的为严重缺陷。
  一、机构与人员存在的问题
  1*.质量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能确保部分原料、中间产品、成品符合质量标准。
  二、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不能保证每批次样品的可追溯性,企业无法提供“沁足雅香醋汤浴足液(川G妆网备字2015000854)”(批号:171003)批生产记录。
  3*.不合格的物料无清晰标识,未专区存放,实验室内的“透明质酸钠(批号:1506242,生产日期:20150624)”一瓶,保质期1年,属于已过期2年的不合格物料。
  三、厂房与设施存在的问题
  4.原料仓库缺少温湿度控制设施。
  5.实验室未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专门存储区域或设施。
  四、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6.未能提供完整的pH测试仪和超净工作台使用、保养、维修记录。
  五、物料和产品存在的问题
  7.部分原料未按照物料验收制度验收。
  8.缺失部分物料领料记录。
  9.部分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处理措施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国家局药化监管司。

发布日期

2018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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