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获悉,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1日。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序号 | 受理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2018036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小容量注射剂(注射用聚乙烯安瓿) | 2018年9月4-6日 | 刘言、张凤安、刘朋、卢丝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