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7月11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一次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5月至6月初在全市开展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次飞行检查,共检查13家企业。其中,希恩碧化妆品(天津)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企业名称 | 希恩碧化妆品(天津)有限公司 | |
检查时间 | 2018年5月29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 |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9条,其中严重缺陷项4条,一般缺陷项5条,具体描述如下(可附页): 严重缺陷项: 1、现场检查灌装车间郭春香和郑丽的健康证均已过有效期,有效期分别至2016年11月20日和2017年9月27日。(第9条) 2、企业当天生产的“喜露美黄金人参抗老修颜眼霜”的制造指示及工程记录书和半成品实验成绩书的制造编号不一致,无法实现产品追溯。(第15条) 3、检查该公司的芙蕊珍金盏花润肤精华液产品的(批号为3076)批记录,半成品检验合格日期为2018年1月7日,灌装日期为2018年1月4日,在没有半成品检验结果未出来前就已经用于灌装。(第25条) 4、检查该企业生产车间,只有两个非手触式消毒设施,未配备洗手设施。用于清洗工具的洗手池用于清洗拖地的拖布。成品库仓储区内部摆放过于密集,未留出通道。(第36条) 一般缺陷项: 1、检查原料库,物料摆放混乱,不合格和合格物料未按照专区存放。检查该企业半成品室,现场摆放杂乱,未按照分区存放。(第47条) 2、洁净区和缓冲区之间压差计无法归零。(第57条) 3、原料库未按照原料的储存条件储存,如“芦荟凝胶萃取液”要求存储条件为20度常温以下,现场检查温度为28.4度。 (第68条) 4、该企业的化妆品瓶未进行消毒就用于灌装。(第80条) 5、乳化车间内环境不整洁,有水渍、污渍等。(第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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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