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7月11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2018年第一次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8年5月至6月初在全市开展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次飞行检查,共检查13家企业。其中,天津市亨美达化妆品工贸有限公司的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企业名称 | 天津市亨美达化妆品工贸有限公司 | |
检查时间 | 2018年5月23日 |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及检查要点 | |
现场检查期间,该企业没有生产,厂区正在进行改造。 本次检查共发现缺陷8条,其中严重缺陷项3条,一般缺陷项5条,具体描述如下: 严重缺陷项: 1、该企业质量负责人为服装专业大专学历;(第4条) 2、该企业物料、产品和人员在厂房内和厂房之间的流向不合理,无法有效避免交叉污染。如:该企业洗瓶间为一般生产区,该房间人员可直接进入30万级洁净车间;(第37条) 3、该企业半成品存放的物料货位卡上无半成品有效期、批号等信息;(第67条) 一般缺陷项: 5、该企业新招录员工周月娥无员工培训和考核档案;(第7条) 6、该企业原料库及成品库无空调,无温湿度管控措施及相关记录;原料库中液体和固体物料混放;(第48条) 7、该企业原料库中存有酒精,无专门储存设施;(第49条) 8、该企业洗瓶间的纯化水管路无标识和流向;(第59条) 9、该企业纯化水制水系统无验证方案及相关验证报告;(第92条) | ||
处理措施 | 限期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