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不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8年07月04日-07月08日。
监督电话(传真):0472-5256816 0472-6862149
通讯地址: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85号(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014010(包头局)
电子邮件:btsyjj@163.com
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