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5日,新疆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巴里坤县花麒奶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12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保持、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车间入口存放消毒剂,洗手池附近未张贴洗手流程;
二、浓缩车间存在裸露的电线、地面积水、管道无标识且个别管道出现冒蒸汽现象;
三、前处理间地面有积水,随意存放使用后的管道,有清洗用具的设备;
四、出粉间存放包材;
五、内包装间地面有积尘,存放工具箱和使用过的手套,酒精未按规定存放;
六、外包装间存在人流物流交叉;
七、未报告监管部门而擅自改变工艺流程;
八、半成品库房的半成品无标识;
九、成品库房的成品无标识;
十、包材库的包材未分区摆放且无标识;
十一、厂区地面有破损;
十二、成品包装上标示的执行标准已过期,宣称富含“硒”却未标注含量;
十三、建议对工艺流程进行优化,减少污染隐患。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参加了此次飞行检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积极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及查处情况由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