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5日,新疆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新疆中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保持、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乳品前处理间存在滴漏现象,排水系统入口未安装带水封的地漏;
二、物料储存间酸、碱无标识;
三、接粉间存放未及时清理的初段粉;
四、筛粉晾粉间存放未清理的渣头粉;
五、洁具间存放工具、包材和无标识的半成品驼粉;
六、灌装间存放插座、酒精和无停用标识的机器;
七、包材暂存间存放电线、扫帚等杂物;
八、检验室存放的化学试剂未上锁;
九、成品库的包材无标识;
十、成品库待检区存放白酒;
十一、收奶间CIP管道无标识,收奶口在车间外无防护;
十二、厂区内存放煤堆且无防护;
十三、水质检验报告单审核无人签字,无原料乳供应合同。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参加了此次飞行检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检查情况反馈至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积极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及查处情况由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