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内蒙古食药监局通报2018年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完成情况

2018-06-25 16:29: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5日,内蒙古食药监局官网通报2018年自治区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完成情况。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内食药监综〔2018〕30号)要求,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药品监督抽检责任,积极开展工作,自治区年度药品监督抽检任务整体按计划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个别地区不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问题。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抽检工作考核评价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自治区药品计划抽检4020批次。截至5月30日,据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数据统计,全区共完成药品抽样3245批次,占总抽样量的80.7%。赤峰市、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完成任务较好,均达到任务量的85%以上。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达到了抽样任务80%以上。兴安盟、通辽市、乌海市任务抽样量未达到80%,阿拉善盟任务抽样量量仅完成了61.2%。

现对完成抽检任务85%以上的盟市提出表扬,希望继续发扬成绩,提前完成抽检任务。对完成任务进度不足80%的盟市给予提醒,希望加快进度,迎头赶上。对任务进度排名最后的阿拉善盟提出批评,要求当地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原因,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抽检工作任务。各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机构要认真落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随抽随检的原则,提高检验进度和质量,及时上报检验数据,确保全面实现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