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理了“安康市汉滨区某医疗器械平利县分公司诉平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平利县市监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复议决定案”,经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当庭驳回诉讼方请求,判决维持平利县人民政府、平利县市监局对诉讼方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当法槌敲响,旁听席上响起持久热烈的掌声,宣告平利县市监局首例行政诉讼案的胜诉。本案是该县查处的首例在会销活动中进行违法宣传的典型案例,也是该县市监局组建以来作出的处罚金额最大的案件,更是该县依法开展非法会销整治的重大成果。
2017年7月25日,平利县市监局对安康市汉滨区某医疗器械平利县分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器械广告行为予以立案查处。11月8日,因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播放的宣传视频中有军队单位和军队人员的名义、形象,使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军旗、军徽,用于销售高电位治疗机的广告宣传,县市监局依据《广告法》以涉嫌发布违法医疗器械广告为由对当事人做出“责令停止发布用于高电位治疗机的违法视频广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1月24日,当事人依法向平利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2018年2月24日,平利县政府依法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平利县市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月29日,县市监局收到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当事人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县市监局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积极应诉,最终得以在行政诉讼环节胜诉。
为进一步巩固监管成果,切实规范会销活动,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安定有序、社会和谐稳定,平利县市监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广泛宣传、依法整治,全力开展非法会销整治活行动。
高度重视精部署。经过对会销市场严密调查摸排和综合分析研判,总结过去监管成果,借鉴全国各地成功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会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筹指导、组织落实、行刑衔接、汇报协调。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突出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抽调稽查办案、食品药品监管精兵强将参与行动,全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组织、有保障、扎实有效的开展。
宣传造势抓防范。通过媒体发布、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利用电视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广播等媒体媒介,大量发布转载关于非法会销的危害,以及国家、省、市关于非法会销的相关报道。印制宣传册5万份,制作“远离非法会销 提倡理性消费”广播播音,在会销活动场所附近、社区、企业、街道进行不间断播放,并向参与会销活动的群众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讲解非法会销的危害,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自觉远离小恩小惠诱惑,增强防骗意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全民打击非法会销的社会氛围。
创新举措促监管。针对会销活动中虚假宣传行为取证难这一监管难题,县市监局聘请法律顾问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寻找非法会销活动监管突破点。经多方咨询调查、参考法律法规条款,依法聘请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且品质优良的人员担任市场监管协管员,购置先进执法记录仪、录影笔等专业执法设备,通过合法手段收集会销活动违法证据,确保证据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为后续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依法打击保平安。县市监局对非法会销坚持“零容忍”和“打小、打早”原则,在做好市场主体资格、产品质量和日常监管的前提下,对会销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立案,抽调精干执法办案力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速查处打击违法行为,并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打击非法会销活动的工作水平,全力维护市场有序、社会稳定。(张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