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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信息 57批次不合格

2018-03-23 09:58:26 信网

信网3月22日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等规定,青岛市工商局委托远东正大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自2017年5月起,陆续组织对全市部分网络交易的服装鞋帽类、学生儿童用品类商品,开展了专项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涉及莱斯玛特网上商城、速普母婴商城、利群商城、京东、天猫、淘宝、1号店和儒行天下8个网络交易平台,有效抽检商品共180批次,经检验发现不合格商品57批次。现将此次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的商品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公布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且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名单后,被抽检的网络商品经营者、被抽检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该商品的经营者及辖区内线下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提供对相关商品的交易平台服务。

各属地区(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依法对不合格商品开展清查、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案件查办、追根溯源等后处理工作,并将处罚情况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如实提供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相关情况,协助工商部门做好抽检信息告知、执法办案等工作,对被抽检的不合格商品及经营者采取相关措施,并加强对网络商品经营者的管理和规范。

青岛市工商局将定期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强化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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