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对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通知称,据监测,在《晚晴报》发布、标示为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活络止痛丸”药品广告,存在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和保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38号)要求,依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省局决定暂停上述产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
通知中提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产品。暂停销售措施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3月1日前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