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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小霸王”等26批次取暖器不合格

2018-01-19 11:12:30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1月15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7年冬季电取暖用品质量抽检结果,“小霸王”等26批次不合格。

成都市工商局2017年第四季度对武侯区、金牛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温江区、邛崃市、彭州市、蒲江县等区域内的商场(超市)、电器综合市场、集贸市场销售的冬季电取暖用品(电暖袋、取暖器、电热毯)进行了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电取暖器问题突出,2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测试、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标志和说明。

不合格批次标称企业有:慈溪市万瑞电器厂;慈溪市健辉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凯悦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健辉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慈溪宏顺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慈溪宏顺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智联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吉星家电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山来风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经厂家认定该不合格品非本厂生产);广东美美创新电器有限公司;慈溪市附海镇洁士电器厂;慈溪市帅希电器厂;义乌淑尔家居有限公司(经厂家认定该不合格品非本厂生产);慈溪市简单爱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江州市广派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省余姚市凌霄电器厂;东阳市航晓电器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迦南日用品厂;慈溪市云冲电器厂;宁波米乐奇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彩阳电热毯有限公司。

据悉,日前工商部门已依法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对冬季电取暖用品开展专项整治,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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