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1日讯 近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胞集团”)因股份质押事项信披不及时,收到上交所公监函。
上证公监函【2017】0097号显示,2017年9月22日和10月26日,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合计将其所持公司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0%。其中,9月22日和10月26日分别质押1,500万股。三胞集团直至10月31日才将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告知南京新百。三胞集团作为持有南京新百27.32%股份的控股股东,未及时将前述股份质押事项告知公司,导致公司迟至11月1日才予以披露。
公监函指出,三胞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份是否被质押对投资者决策可能有重大影响,但三胞集团未及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三胞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则》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决定对南京新百控股股东三胞集团予以监管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