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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医疗器械“双随机”检查结果

2018-01-08 16:07: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月8日,德阳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2018年医疗器械“双随机”检查结果。

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相关附录

检查类别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

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7日

序  号

被检查企业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不符合项

1

四川阿尔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汉市金鱼镇凉水井村九社

陶盛旭、周艳、严波、曾昭平

/

2

四川友邦企业有限公司

广汉市向阳镇向兴路37号

陶盛旭、周艳、严波、曾昭平

/

3

四川新瑞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汉市南兴镇义安村二社

陶盛旭、周艳、严波、曾昭平

*1.5.2、*1.6.1、2.4.1、2.6.1、2.6.2、*2.7.1、3.5.1、*4.1.4、4.4.2、*5.4.1、5.5.1、*6.1.1、*6.4.1、6.5.2、*6.5.3、*7.2.1、*7.6.1、7.7.7、*7.8.1、*7.10.1、*8.4.1、8.4.2、*8.5.1、9.1.2

4

四川天莆高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罗江经开区金山工业园区光明路

陶盛旭、李晓莉、杨伶俐、周英

/

处理措施

针对检查中发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针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产品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并提交整改报告,由所在地食品药监局复查通过后报市食品药监局。

备注

本表中所列出的缺陷和问题,只是本次检查的发现,不代表企业缺陷和问题的全部。

发布时间

2018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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