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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食药监局责令5家企业限期整改

2018-01-03 17:16: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2017年第2号)》,该局组织的监督检查中发现,云浮市建宏医药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申请复检。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备注

1

云浮市建宏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AA7661501

证书编号:

A-GD-14-1167

注册地址:

云浮市云城区建设北路102号之一

20171113日至1115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未定期对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的温湿度记录变送器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2、未对个别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样式进行核实。

3、个别冷藏药品到货时,未对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4、未对每次到货的药品进行抽样验收。

5、包装破损的药品,未进行开箱检查到最小包装。

6、个别仓库防鼠措施不够。

7、部分药品堆码垛间距不符合要求。

20171229

2

郁南县林康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AA7661255

证书编号:

A-GD-15-0045

注册地址:

郁南县大湾镇工业园A06-1地块综合大楼(一层)

20171123日和1128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质量负责人未任命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2、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兼职质管员。

3、中药饮片验收员不符合任职要求。

4、从事冷藏药品储存、运输等工作的人员,未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

5、未按日备份计算机系统数据。

6、未能及时更新个别供货单位相关资料。

7、验收员未按操作规程要求在随货同行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8、少量中药饮片未分存存放。

9、部分拆除包装的零货药品未集中存放。

10、冷藏药品运输过程中,保温箱的温度数据未保存。

20171229

3

郁南县药材公司药材批发部

许可证号:

AB7661211

证书编号:

A-GD-15-0088

注册地址:

郁南县都城镇大堤路76号二楼自编1

20171123日和1130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变更时,未按要求开展内审。

2、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兼职质管员和财务复核。

3、温湿度表未按要求进行校准。

4、计算机系统相关数据未按要求按日备份。

5、企业未按要求,对每次到货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6、部分库房墙面不够严密。

7、验收员未按操作规程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8、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与整件药品混放。

20171229

4

新兴县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AA7661136

证书编号:

A-GD-16-0096

注册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环城南路95号(三楼)

20171123日和1124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留存的个别供货单位销售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明确授权区域。

2、对员工培训内容不全面。

3、企业与个别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未明确有效期限。

20171229

5

云浮市星惠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AA7660947

证书编号:

A-GD-14-1010

注册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沿江南路107108号第一层

20171123日和1124日,云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个别冷藏药品到货时,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检查时,收货人员未签名确认。

2201710月对储存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未建立记录。

3、企业采购药品时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内容不全。

20171229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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