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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响共享单车公益诉讼第一案,小鸣单车成被告

2017-12-19 12:58:04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押金的行为,对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另一面,对新注册用户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了解到,从今年8月份开始,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未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截至12月8日,仅广东省消委会投诉部就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的投诉2952件。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已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不退还的问题。

针对如此多的投诉,广东省消委会履行了一系列公益性职责:受理投诉并进行调解;联系经营者并要求其做出说明;建立了投诉转接机制;向小鸣单车方发函调查询问,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向小鸣单车开户银行查询;通过媒体发出消费提示。

然而,11月下旬,小鸣单车在处理广东省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出现被动消极状况,不仅未及时处理投诉、从实质上改善押金退还状况,对广东省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没有落实,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消费纠纷越来越多。

广东省消委会在调查、约谈过程中多次向小鸣单车确认其账户性质及存管情况,对方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账户的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据了解,小鸣单车在银行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其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小鸣单车并没有向社会及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告知。

为保护不特定大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业发展,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此案由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北元、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圳斌共同进行代理。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标志着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正式起诉。

代理此案的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北元认为,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

广东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杨淑娜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广东省消委会对小鸣单车经营方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的是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难点问题,其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更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给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体验和无忧的维权保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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